• 2008-03-30

    为什么国内看不到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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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法一:

     

    马尔克斯是极其坚定的反马克思主义者,这个思潮在南美有坚定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他作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和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在全世界影响很大。 马尔克斯看到中国重新开放,放弃死板的马列主义十分欣喜,私下来到中国旅行,最后一站来到上海,住在锦江饭店。这是马尔克斯成名以后最寂寞的一次旅行,官方机构根本不关注这位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和文学奖获得者,对于他的访问毫无表示;媒体一向惟官方马首是瞻,也无人采访;最让马尔克斯愤怒的是,靠“盗版出版”出版他的作品的中国出版社也装聋作哑......他孤独地离开中国时,发誓在他有生之年不会再将任何版权授予中国的任何一家出版社......只有以个人身份拜访过他的这篇文章的作者把对他的访问和马尔克斯的愤怒留给了我们。

     

    说法二:

     

    加西亚·马尔克斯当年来中国的时候,有国内的西语学者去拜访他,奉上翻译成中文的作品,其中有《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老马看到勃然大怒,说你们没有版权,这是海盗行为。但是后来气消了之后,对于自己的作品能够在中国传播还是很喜悦的。
        
        至于老马的版权一直谈不成,原因有很多。国内的出版界似乎一直和他本人以及他的版权代理人卡门老太太联系,但是一直谈不拢,听说他现在身体很不好了,希望能够在他清醒的时候,能够谈成版权。谈成之后,也应该重翻《百年孤独》了。
      

    说法三:

     

    百年孤独》的中文版本加起来不下5个,为何近年来在中国各大书店销声匿迹了呢?昨日译林出版社的负责人刘锋向记者透露,该书没有将版权卖给中国任何一家出版社,“没有版权的书当然没资格登上书店的柜台。”那么,上世纪80年代上海译文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为什么能出版《百年孤独》呢?刘锋表示,那时中国还没有正式加入“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中外双方出版对方没有授权的书都不会主动去保护对方的版权,但1991年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在中国生效后就没有出版社再出过《百年孤独》了。记者昨日还了解到,“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生效后,中国有好几家出版社包括译林出版社,都曾想买下它的版权,但都被马尔克斯代理人开出的5年25万美元的版权费吓退了。而随着拉美文学近年来在中国的阅读热潮的衰退,对《百年孤独》感兴趣的出版社更是所剩无几了。

     

    又:

     

    有版权的《百年孤独》能列为非法出版物吗?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陆幸生给记者的答案是:不属于!“1982年,中国还没有加入版权公约,我国的《著作权法》也没有颁布,对那些出版社而言没有著作权法的约束,所以也不存在非法之说,类似于《百年孤独》这样的出版物当时很多。但1991年中国正式加入‘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后,这类现象就鲜有发生了,因为一旦侵权就会遭到严厉查处。”
        这书以前上海译文、漓江、北京十月、浙江文艺都出过,基本上是两个人翻译的版本,黄锦炎和高长荣。出版时间直到1992年10月30日民中国加入了UNESCO管理的《世界版权公约》前。
      加入此公约后,按公约规定,没有作家授权,公约国不能出版该作家的作品,以前中国出版混乱的局面结束了。而该书作者马尔克斯因为听闻中国曾未经他的许可,在混乱时期出版过他的大量作品,他也拒绝向加入公约的中国出售版权。所以这书在92年后,就未再出版重印过。即使见到,也是盗版。比如新近,就看到署名西苑出版社的盗版。
      如果找原版,只好去旧书店了。因为这书的声望,以及马尔克斯版权情况的特殊,书店也很难找到了,是抢手货。马尔克斯的所有作品都很抢手,虽然是“马迷”和“书迷”,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就买的是盗版,《族长的没落》,我未曾见过。《百年孤独》倒有台湾远景出版社推出的宋碧云翻译版和浙江文艺出版社的黄锦炎版,《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选》,我囤积了三册。概不出售。老马说了,他死了,中国也别想得到他的授权。而且,他也要拒绝把自己的版权给台湾了。汉语版的马尔克斯要绝迹了。至少要等他死后五十年才能出。老马还活着,很健康。
      遇上这样的酷马,没办法。找本盗版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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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年不更新的人更新了!还有什么不可能呢?